负责全院高职教育公共基础类课程的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工作。
(1)负责公共基础课程教学管理工作。承担公共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教学、科研和教学管理工作,制定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并组织教学。
(2)负责本部门教学监控工作。承担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质量的管理与监控,协助教学督导室做好教学督导的各项工作。
(3)负责本部门教师管理与业务培训工作。承担本部门教师的日常管理,制定本部教师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承担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5)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