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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记者涂铭 卢国强)机动车与行人争道抢行是长期存在的交通顽疾,由此导致的死伤事故频频发生。近年来,各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出台相关举措,倡导并规范机动车礼让行人。
日前,北京市交管部门针对路口交通乱象展开综合治理,明确“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罚款200元、记3分,非机动车闯灯越线罚款20元”的处罚规定。据统计,6月12日零时至19日24时,北京交管部门共处罚包括机动车不避让行人,行人、非机动车闯灯越线等交通违法行为9173起。
中国已经进入“汽车时代”,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员数量迅速攀升。这要求全社会除了要有完善的交通规则体系,交通参与者也需要具备基本的文明素养,比如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相互谦让、礼让弱势一方、对生命怀有敬畏等。
在所有交通参与者中,机动车相比于行人、自行车是强势一方,理应承担更多的礼让义务。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让人”也有明确规定。因此,“车让人”既是文明的底线,也是法律的强制要求。
据介绍,仅2016年北京市发生的因机动车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行驶或停车让行导致的事故就达37起,伤21人,死亡18人。血淋淋的数字说明,一些司机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与行人、自行车抢行,没守住基本的文明底线。
也要看到,一些地方交管部门执法偏松偏软,覆盖面不够,让一些司机存有侥幸心理,形成“破窗效应”。北京市此番对不避让行人的机动车祭出“罚款记分”的重拳,应当长期坚持、久久为功,让司机养成“斑马线礼让行人”的文明自觉。
此外,在重罚“车不让人”的同时,行人、自行车等也必须依法约束自身行为,毕竟所有的道路交通参与者都是交通文明共同体的一员。人人遵法纪、守底线,既是守护生命安全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交通出行效率的前提条件。